问题 | 刑事拘留后送到哪里羁押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实施后,涉案人员往往会被收押于看守所之中。
刑事拘留系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等相关机构针对他们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对于现行违法者或存在严重嫌疑的人员,将会实施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八十五条明文规定,公安机关拘捕他人的时候,务必出具拘留证。 在执行拘留之后,应立即将被拘留人送往看守所进行关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除非出现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通知可能妨碍侦查的特殊情况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当妨碍侦查的情况消除后,也应立即告知被拘留人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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