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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一般不超多少天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事法律制度中,拘留期限通常不超出37个自然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拘留措施的嫌疑人,若其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且有必要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例如流窜多地作案、多次犯案以及有组织的团伙作案等情况,公安机关可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一至四日。
而对于上述提及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则有权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三十日。
接下来,我们来关注人民检察院的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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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0: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