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被法院拘留最多几次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人民法院判定的判决与裁定已然具备法律约束力时,若有拒不履行之行为出现,且情节严重者,法院有权依法采取罚款或拘留等措施进行处理;
对于情节更为恶劣且已触犯刑法的,亦应依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法律中并无对拘留次数进行明确规定。 因此,在欠款未偿还的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接受法院的拘留处罚的次数,将视具体情况及法院的判断而定。 若行为已构成犯罪,那么当事人将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这其中可能包含多次拘留。 但若仅为普通违法行为,拘留次数则需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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