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和逮捕是一样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法律程序的环节中,刑事拘留和逮捕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八十条以及第八十二条之明文规定,逮捕这一强制性手段必须经由人民检察院通过严格审批或是人民法院的裁决才能执行; 与此同时,执行任务的机构需为公安机关。 然而,刑事拘留这一限制人身自由的行动方式,可以在特定的情境之下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和实施,并不需要获得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批准或者同意。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暂时性的强制行为,主要是为了预防犯罪嫌疑人的逃离、销毁证据或者继续从事犯罪活动等各种不良行为发生。 在被执行拘留之后,公安机关须按照法定的期限,将相关案件依法移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以期取得批准逮捕证,或者直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 因此,无论从法律程序层面出发,还是从其本质功能来看,刑事拘留和逮捕均有所区别,但是它们都是为保证刑事诉讼能得以持续、有序地进行而设定的必要保障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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