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来例假多久后可以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若对处于孕期以及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性,若其有违反相关治安管理行为,应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时,则不应予以实际执行。
换言之,倘若某位女性正值月经期,并且已经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尚未满一岁的婴儿,那么在此期间,她将不会面临刑事拘留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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