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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抓走的人用刑事拘留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安机构在特定的条件下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先行拘留。
这些具体情形包括正在预谋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事实发生之后立即被发现、存在故意销毁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的可能;
或者故意隐瞒其真实姓名和居住地址,身份无法确定;
亦或是存在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等。
因此,若被捕人员符合以上任意一种情况,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他们都有可能面临刑事拘留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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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5: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