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指的哪些行为违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相关规定,针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实施的一种强制性约束措施。
此法条详细列举出了七类可适用先期拘留的情况,包括正处于预备犯罪阶段、正在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已经取得犯罪证据、在犯罪事件发生后意图自杀逃避惩罚、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身份尚未得到明确确认以及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的情况。 若某个人的行为与上述任何一项情况相符,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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