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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多少天有结果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即第九十一条,当公安机关因特定事实而拘留某人时,若其主观判断中认为应将其依法逮捕,则必须在拘留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个别特殊的情形下,该期限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
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审查批准的时间则有可能进一步延长至三十天。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后,被拘留者有望在三到四个工作日内获得审查批准的结果;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这一期限可能会延长至三十天;
同时,人民检察院做出决定的时间也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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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5: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