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告诉证人涉案人被刑事拘留多久才会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一百五十六条及第二百零八条之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其接受侦查期间的羁押时长原则上不应超过两个月;
如若案情较为复杂、期限已经结束仍然未能完成侦查工作的话,则可获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将羁押期限延长一个月。 然而,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为两个月之内,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那些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特殊情形的案件,同样可以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将审理期限延长三个月; 若遇有特殊情况仍需延长的,则须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因此,犯罪嫌疑人一旦被刑事拘留,就极有可能在侦查期间内被追究法律责任,其实际的刑期长短将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侦查进度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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