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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怎么知道是否送到检察院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相关规定,作为公安部门,他们在对被拘留者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必须立刻安排其入驻政府指定的看守所进行隔离,并应于最短时间内通知该人员的亲属等相关人员。
同时,若公安部门未能在24个小时的法定时限内向家属发出明确通知的话,便可据此推定被拘留者很有可能已被遣往看守所;
反之,若家属未收到来自公安系统的任何通知,那么便可以判断出被拘留者已经被送达到观刑所。
而在已经接到公安部门通知的情况下,一旦家属对于被拘留者的实际状况存在疑惑,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查询请求以获取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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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0:4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