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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是多少天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之时限通常为37日,但亦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予以适当延长。
具体而言,公安机构若对于已实施拘留措施之人认为有必要逮捕,应当于拘留期限内的第三个工作日起提交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若案件具备特殊状况,此时间得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此外,对于那些流窜作案者、反复作案者以及团伙作案者等大规模犯罪嫌疑人,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能延长至长达三十日期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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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5: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