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辞退员工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辞退员工 怀孕期间,若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用人单位不可不可以辞退员工。若劳动者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提前多少时间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属于无过失性辞退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属于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本人,而且不需要支付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怀孕期间可不可以辞退 怀孕期间一般不可不可以辞退,但是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重大过失情节的,用人单位可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法辞退怀孕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辞退员工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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