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毒被抓刑事拘留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九十一条之规定,若公安机关对被拘捕者持有须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观点,则应在拘留期内的三日内执行此项请求,特殊情形如案件复杂或嫌疑人系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延长至一至四日。而对于此类重大嫌疑分子,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应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涉毒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三天,但在特殊情况下,拘留期限可能会延长到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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