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仓库爆炸刑事拘留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严密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刑法诉讼法》之第91条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已经由公安部门依法执行了拘留用于调查取证阶段的人员,若公安机关经过深入评估与判断后,确认需要采取逮捕措施来继续进行侦查工作,那么就必须按照规定在拘留期内的三天之内,向最高权力机构即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其审查并批准这一行动。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保障案件的深入调查和检控质量,提请审议批准的期限可适度延长一天到四天不等。同样地,对于那些逃窜犯罪、多次犯罪以及团伙犯罪等性质严重的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也可以相应地延长至30天。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如果某仓库爆炸事件被确认为刑事案件,并且相关嫌疑人已被拘留,那么刑事拘留的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三天,但在特殊情况下或针对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则可能会延长至30天。具体的拘留天数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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