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直接移送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明确阐述,对警务部门侦办终结的相关案件,应当按照程序要求向涉案人员及他们的辩护律师公布案件移送情况,同时要撰写起诉意见书,并附上完整的案卷资料以及相关证据,整体上移交给所在地区的人民检察院进行细致审核和慎重决策,即是否提出公诉。由此可见,在刑事拘留期限内,警方是有权力将案件材料提交给检察院审核以决定是否提出公诉的。据此,依据现有的法律制度,警方有权在刑事拘留期间直接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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