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久可以移交检察院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公安机关在对涉嫌违法的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之后,原则上应当于拘留期限届满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请检察院依法审批逮捕。然而,若出现特殊情形,拘留时间则可顺延一至四个工作日。特别是针对那些流窜作案、频繁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员,其提请逮捕的期限还可以进一步延长至三十天。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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