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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视居住满6个月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文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最长期限不可超过六个月。若监视居住期满六个月后,公安部门决定将犯罪嫌疑人拘禁以进行刑事调查,往往意味着在此期间犯罪分子的所作所为揭示出新的犯罪事实或证据,抑或是在监视居住期间的行为显示出犯罪嫌疑人试图逃避侦查、销毁证据等不法行径。在监视居住期结束之后,公安部门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此举完全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于侦查程序的明确规定,即公安部门在侦办案件过程中,拥有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倘若犯罪嫌疑人或其辩护律师对此项刑事拘留持有异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例如申请取保候审等。与此同时,犯罪嫌疑人也享有得到律师协助并进行辩护的合法权益。总而言之,监视居住期满后被刑事拘留乃是公安部门依法行使侦查权的具体体现,而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亦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包括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以及进行辩护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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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8: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