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诉讼的相关规范,对监视居所予以明确规定了其延长时间、离解条件及监视居所的刑罚折合等事项。
其中,监视居所最大时限为六个月,一旦发现不应追责或监视居所期满的情况,须立即解除。 在此期间内,不得暂停对案件的调查取证、起诉和审判程序。 如被判处罚金或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其中监视居所两天可折合为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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