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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哪些情况下可能会被监视居住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满足逮捕条件,以下任何一种情形都可使其受到监视居住的待遇:首先,被指控者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
其次,涉案女性如处于妊娠期或在哺乳期;
再者,如果是无其他亲属的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也适用;
同时,还包括因案件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需求,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妥当;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并未得到解决,也可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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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8: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