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可以当场刑事拘留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警方在某些特定环境与状况之下,有权立即实施刑事拘留行为,以处理相关犯罪案件。通常而言,警方在现场遭遇有人正在实施犯罪,或者有明确的重罪嫌疑存在,并且其很可能会试图逃脱或阻碍调查工作的进行,此时,只要向嫌疑人出示相应的工作证件,便可依法对其实施拘留措施。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实施当场拘留之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将嫌疑人移送至当地公安机关,并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拘留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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