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知道对方被刑事拘留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一个当事人遭受刑事拘留,那么其家属或授权律师往往能够接到来自公安机关的拘留通知书。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在实施拘捕行为时,公安机关须向被逮捕者展示拘留证;被拘留之后,应当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拘留人转移至看守所羁押,且延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非因无法联系或存在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因素而通知可能阻碍调查工作进行的情况之外,公安机关应在拘留事件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告知被拘留者家属相关信息。待上述妨碍调查的情形得以消除之后,亦应对其家属进行即时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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