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押金收据丢失应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押金收据遗失问题的处理策略包括:
首先尝试积极与先行收取您押金的相关方面进行真诚协商,若双方都能达成共识,那么便可顺利取得原本的押金。 反之,若未能就退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您需要尽快努力搜寻到相关证据来证实您的确已支付过押金,并依此为基础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正式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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