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扣押物品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各类特定形式的刑事罪行案件处理过程中,关于已经实施扣押但最后应对予以归还的相关财务,所设定的法律条文仅是:
“经过严格核查确认确实与其案情无关的财物,必须于三日内获准解除扣押状态,并退还给原物主人”。 然而,针对这些财物在调查阶段如何查明是否实质上与案情无关的具体时效性,却并未做出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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