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强制措施能否直接提请逮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实行强制性司法行为的情况下,倘若能够满足以下多重特定条件,便可以获得提捕的权限和资格:
首先,必须有所需的案件明确证据,足以证明确有发生某项犯罪的实情存在; 其次,被提请逮捕的对象须为那些极有可能因此被判以徒刑或其他高于有期徒刑之处罚的被告人以及犯罪嫌疑人;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若出现了如下任意一种的情形,也具备申请提捕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1)极有可能发生额外的犯罪行为; (2)存在严重威胁到国家安全、公共卫生或是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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