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诬陷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某人遭受不实指控而遭受刑事拘留,然而在最终审判阶段却未能被判定有罪,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内容,则不应当对其保留案底。仅当被法院以确凿证据作出有罪判决的案件中,罪犯的犯罪记录方能被视为案底予以记录。因此,按照常规理论分析,除非经历过正式的判决或者最终被证明清白无辜,否则在法律层面上并不应存在所谓的案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责令其遵守相应的义务,并告知其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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