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执行时间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之执行程序往往在公安部门决定对某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之后即刻开始启动。当嫌疑人已被依法实施拘留之际,公安机关有义务在24个小时之内去通知该嫌疑人家属此事。通常情况下,拘留期的长短设定为三天至七天不等,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拘留期限可以适当延长至30天。待法院经过严格审查并批准逮捕请求之后,拘留措施将会自动转变为逮捕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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