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刑事拘留要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上海地区,涉及到刑事拘留相关的期限问题,通常是按照全国性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标准来执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某个被拘留者进行逮捕,那么他们应该在拘留之后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等待其审查和批准。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个申请的时间可能会被延长一日至四日。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他们的申请时间则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换句话说,在一般的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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