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种情况构成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通常适用于涉嫌实施严重罪行,同时存在潜逃、销毁证据、阻挠侦查等情况的罪犯。这一强制手段具有暂时性特征,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下,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1.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存在潜在的潜逃风险; 2.有可能破坏、篡改证据,影响证人作证或串通口供的行为; 3.无法提供真实姓名、居住地址,身份状况不明的人员; 4.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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