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天数从哪天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国大陆地区对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拘留天数通常以犯罪嫌疑人实际入狱之日起算起。举个例子,若某位公民于夜间被实施拘留,那么该夜便视为其刑拘第一天。针对普通刑事案件,刑拘期限理论上不能超过三天;
然而在例外情形中,经过特别批准后,拘留期可延长至七天; 至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犯罪等情节严重的重大嫌疑人,则可能被处以最长为三十天的拘留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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