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和刑事拘留哪个重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拘役乃刑事惩罚之一种形式,常应用于轻微犯罪案件,其期限自1个月至6个月不等。刑事拘留乃是一项强制性措施,旨在阻止嫌疑人逃脱调查或审判程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7日。相较而言,拘役的性质显然更为严肃和严重,因其涉及到刑事责任问题;而刑事拘留仅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并不涉及对罪犯的定罪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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