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抓后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犯职务侵占罪名的被告在遭受拘捕之后,首要步骤即是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审讯,以便深入调查案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有权传唤被告前来指定场所或居住地接受讯问,亦或者直接口头传唤在现场发现的被告,但必须在审讯笔录中详细记录。传唤与拘传的时长均不可超过十二小时,若案情复杂则可延长至二十四小时,但不得通过连续传唤、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被告。倘若案情特别重大且复杂,需要采取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性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之规定,侦查期限可延长两个月,但须经过省级、自治区级、直辖市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方可执行。在审讯过程中,公安机关会积极搜集各类证据,例如物证、书证以及证人证言等等。若证据确凿无误,被告涉嫌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将会把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会根据案件材料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若决定提起公诉,则会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反之,若证据不足或被告无罪,则有可能撤销案件或不予起诉。在此期间,被告有权得到律师的法律援助,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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