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监狱是哪里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之具体执行工作乃由我国公安机关全面负责,而其执行场所则通常为当地看守所。在案件进入审理阶段之后,若判定被告有罪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那么该被告人将会被送往监狱开始服刑生涯。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期间,由于嫌疑人尚未被法院正式定罪,因此尚无法称之为"监狱",需暂时羁押于看守所等待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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