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博兴刑事拘留什么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博兴县范围内实施的刑事拘留措施,主要由当地公安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当事人所实行的一种暂时性而又具有拘束力的人身自由控制手法。此类刑事拘留的启用,基本条件便是在经过初步调查和取证后,发现该名被疑人士存在逃避司法追责、毁损关键证据或者持续进行犯罪活动的高度可能性。在整个处置流程中,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例如他们享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以及获得律师协助的机会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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