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律师老公被刑事拘留一般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当公安机关对于已被拘留的嫌疑人,认为其需进一步逮捕时,应该在拘留之日起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对该申请进行审查与审批。若遇特殊情形,则可将提请期限延长一天到四天不等。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反复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来说,提请审查与审批的时间还可以再延长至三十天。而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应在七日内作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因此,如果您的丈夫遭受到刑事拘留,依照惯例,他有可能在拘留后的三日内被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审批,随后人民检察院会在七日内给出最终决定。倘若人民检察院批准了逮捕,那么他就有可能面临被逮捕并继续接受调查的命运;反之,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他将会被释放。
然而,如果需要继续进行调查工作,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话,他将依法获得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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