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证有防伪码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尚未对刑事拘捕证明书进行明确规定须具备防伪标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八十二条条款中只阐述了公安机关有权依法进行先行拘留的各类情况,但并未提及关于如何防范伪造这些拘捕证明书的问题。因此,在面对这个方面的问题时,我们需要援引其他相关的行政法律文件和公安部门的特定规章制度作为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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