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证几天课手到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在对个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必须在拘留结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向被拘留者的亲属发送通知文件。
2.在下发拘留通知书后,当事人通常会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时间内收到该文件。但是,除了无法联系到或确认其家属信息或是这个行为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恐怖活动罪行等可能妨碍调查工作进行的情况之外,公安机关应在拘留结束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按照法定程序制作并发出拘留通知书,以告知被拘留者的家属有关拘留的具体原因以及关押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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