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拘留的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明文规定,涉及到交通肇事罪案件的拘留程序应当依照如下基本步骤进行实施:
首先,公安部门在执行拘留行为时,务必向当事人出示相应的拘留证件; 其次,在成功拘留涉案人员之后,必须尽快将其转移至看守所予以羁押,最晚期限不得超出二十四个小时; 再者,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否则在拘留完成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必须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相关情况; 最后,若上述妨碍侦查的因素得以消除,公安部门也应及时告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若交通肇事罪并不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或恐怖活动犯罪,并且无其他可能阻碍侦查的情况出现,那么公安部门应当在拘留完成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向被拘留人的家属发出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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