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关工人刑事拘留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之第一百零七条明文规定,公务员在离职或退休之后有一定的就业约束,譬如不得在与其原有职业职能密切关联的企业或其他营利性质的机构中就职,也不得参与与原有职务职能紧密相关的营利活动。若是违反此等规范,则其原本所属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有权规定一个期限要求其进行改正,若过了这一期限仍未能修正错误行为的话,县级以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会依法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然而,您咨询的内容实际上关于机关工人涉嫌遭受刑事拘留的具体情况,该条款并未对相关问题进行详细探讨。通常而言,刑事拘留的问题在处理上通常要倚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各类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涵盖了刑事犯罪、刑事侦查、刑事诉讼等诸多法律程序。因此,基于您所提供的信息,我们无法直接给出关于机关工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而被刑事拘留的相关规定。倘若您希望深入了解有关刑事拘留的具体规定,我们建议您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获取更全面的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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