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多久后不予追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集资类罪行指的是违反国家现行的金融监管法规,非法向公众募集资金或是以变相手段进行集资,进而导致金融市场秩序混乱的违法犯罪活动。
针对这种罪行的最高处罚标准如下: 若对广大民众造成的损失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形者,将面临三年至十年不等的监禁惩罚,且同时还需要承担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款。 至于与该罪行相关的诉讼有效期,具体规定为以下情况: 如果本罪所涉违法所得或是其他相对应的损害达到法定最高的五年以上、但未满十年的有期徒刑以内的情况,则诉讼时效为十年。 这就意味着,一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超过了十年时间,那么便无法再对其进行任何追究。 对于已经过了法定诉讼时效的违法行为,我们不应再去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反之,如果已经进行了追究,应该立即撤销相关案件,或者拒绝对此进行起诉,甚至可以宣告无罪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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