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了三天什么时候请律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首次审讯或依法采取相应强制措施之后,当事人及其辩护人均可征聘律师作为其代表。
2、对于处于现行状态下的违法行为人或是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之人,公安部门有权实施刑事拘留。而对于那些已经被拘留的人士,相关部门应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对其进行审讯。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进行首次审讯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之后,便可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理申诉以及控告事宜。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名,同时也有权利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并向他们询问与案件相关的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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