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直接刑事拘留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恰巧遭到刑事拘留的厄运,那么作为个体尊严的捍卫者,务请务必保持绝对的冷静沉着,随后立即寻求您心仪的律师之援助。
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刑事拘留”实际上暗含了您已经身陷犯罪旋涡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公诉机关认为有充分的必要性对您进行逮捕。此际此刻,您本人或者您的亲友便拥有了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权限,以便于更好地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律师则能够对您进行会面,并借由法律咨询以及辩护等方式,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与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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