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后当事人如何会见律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当事人享有权利聘请律师以获得法律支持与援助。在此期间,律师可主动前往公安机构进行案件了解并接收侦查机关的相关批准,得以与当事人面谈交流。一般而言,律师初次拜会值班人员,并不需要征得家属或侦查机构的特定许可。
然而,在侦查过程中(特别是在拘留阶段),律师的会见活动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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