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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批捕后律师会见需要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犯罪嫌疑人经批准逮捕之后,贵为其代理人的律师们若欲进行会面交流,则通常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或履行相关手续:
首先,律师执业证书原件不可或缺;
其次,需提供律所出具的书面指派函或者委托书,以证明自身合法授权身份;
再次,如系家属委托代理,还需出示犯罪嫌疑人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最后,根据个别地区或特定案件的特殊要求,可能还需向侦查机关申请并获得批准会见通知书方可进行会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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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3:5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