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刑事拘留一般多久放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法定时限通常不会超越三十七日。该时间段主要涵盖了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请求批准逮捕的过程;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的过程中所耗费的时间。若在此期间未能顺利完成相关调查工作或者获取到的证据尚显不足,那么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获得释放,亦或是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