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能延长多久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设定为37天。这个期限包括公安机关最初实施拘留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自然日),以及在特定条件下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后可以延长的拘留期(最长可达4个自然日),同时还包括了检察院进行案件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所需的时间(最长不超过7个自然日)。如果在拘留期间无法完成必要的侦查工作或有必要继续扣押犯罪嫌疑人,那么必须在拘留期限即将结束之前向检察院申请延长拘留期限或者提请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大规模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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