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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样的事才算刑事拘留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指国家执法部门中的公安机构、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进行侦查工作、提起诉讼程序或是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了预防及阻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试图逃避案件审查、检控或审判的行为,亦或者防止他们实施可能危及社会安全的行为,而依法对其实施的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手段。这种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以下七种情况: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处于预备犯罪阶段、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完成之后立即被察觉到的情况;
(2)被害人或者现场目击者亲眼指证其犯下罪行的情况;
(3)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边或者居住场所内发现了与犯罪相关的证据材料的情况;
(4)犯罪行为完成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之中的情况;
(5)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可能性的情况;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愿意透露真实姓名、住所地址,身份无法确定的情况;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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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3: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