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久能逮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一般流程,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通常需要在拘留期限结束之日起三十日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倘若经过检察官细致审阅并最终获得批准,那么该犯罪嫌疑人将会面临正式的逮捕行动。
然而,若审批机关未能在七日内给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明确决定,公安机关有权申请将拘留期延长至三十天,随后再向同一检察院提出递交审查的请求。当然,这一过程可能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程序的差异而有所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十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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