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居家监视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之后,是否需要施行居家监控以及监控周期的时长可能因案情特殊且需司法机关作出决定而有所差异。
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针对特定情况下,例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况,有权实施监视居住这种强力型措施。在这方面,监视居住的时长通常不会超出六个月的范围。 然而,关于具体时期间隔应根据司法机关对案件性质和情况的判断来最终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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