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强奸罪不成立公安机关啥时候放人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无确凿之证据,拘留之期最长不得超过37天。具体而言:
首先,倘若公安机关认为某被拘留者需正式批捕,应于拘留满3日后的3个自然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审核。但如有特定情势,需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层负责人审批,则可将申请审核期限延长1日至4日。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同样需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层负责人审批,方可将申请审核期限延长至30日。
其次,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申请批捕文书后的7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该犯罪嫌疑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仍需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3: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