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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看守所临时羁押期限是多久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实际上并无明确的相关法律规定,但是从普遍情况来看,羁押期限通常不会超出八个月之久。所谓羁押期限,即是指犯罪嫌疑人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之日起至侦查工作结束时止的这段期间。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在拘留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不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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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4:49:54